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全省社會救助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近年來,全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強社會救助法治化、規范化、精準化建設,全省社會救助制度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體系更加完善,社會救助工作更加公開透明,社會救助服務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社會救助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在保障改善民生和脫貧攻堅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涌現出一批樂于奉獻、愛崗敬業、業績顯著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為樹立典型、鼓勵先進,促進全省社會救助事業創新發展,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昆明市官渡區民政局等88個社會救助先進集體和殷蘋等197名社會救助先進個人予以表彰。
扶危濟困,救急救難,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美德和寶貴精神財富,是精神文明建設和公民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希望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珍惜榮譽,戒驕戒躁,再接再厲,再創佳績,不斷取得新成績,繼續作出新貢獻。希望各地各部門以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為榜樣,牢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倡導良好社會風尚,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積極關心、支持、參與社會救助工作,努力推動全省社會救助事業實現新的更大發展。
附件:全省社會救助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7日


